南京黑中介骗钱行为无人制止,骗取看房费和定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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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7-26 0:13:01 来自:hei321.com网友 浏览:166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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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 |
详细地址: |
南京珠江路新世界百货大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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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名单内容消息描述: |
在南京有很多没有营业执照的黑中介(有也是假的)骗取看房费和定金,然后不给客户找房,还不给退钱,派出所也也拿这些人没办法,这些黑中介的人经常去派出所,但又怎么样呢 ,还不是个继续骗钱,谁能管呢?大学生本来就没什么钱,刚出校门就被骗钱,这是不是政府的责任?我希望有关部门去调查,这些黑中介全部集中在珠江路新世界百货大厦里面,就一个很小的房间,本人所说绝对属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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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本条黑名单的评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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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 2011-7-26 0:20:19 hei321.com网友 [756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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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广忠 大骗子simen 香港人 曾用电话:13823222046,15013382763
simen ,李广忠, 自称香港人 ,(身份证已经过期2年多了,一大堆假证件,大家可查证)曾用电话:
15013382763,13823222046与摄影师许庆辉 13660508309 广州人,串通一气,把本来拍摄价格很低的皇朝家私拍
摄项目独吞,而甩掉本项目的介绍人和孙先生,李广忠和许庆辉为了撬单独吞,使出浑身解数,编尽天下谎言,对
孙先生无情诽谤,目的就是把撬别人的客户独吞巨额收入合法化,合理化。
总有一些没有技术,没有专业和本领的人,要靠骗人,诽谤和偷东西来生存,可悲!, 最后愿:许庆辉,和simen (李广忠)用骗来和用卑劣手段撬来的钱为他们自己买一个很好的棺材吧!,埋葬他们
人性中丑恶的灵魂,和世界上一切卑鄙的行为吧!
simen ,李广忠,是一个怎样的人呢? 用事实说话,以下这些人都曾经被李广忠骗过,这些都是真实的,有被害
人的电话,大家可以打电话问下,到底李广忠这个人骗了被害人多钱,偷了被害人多少东西!
受害人1:曾经和他同住的戴戴,经常借戴x,的钱财,但是不还,有其房东做证明。。。受害人
受害人戴戴电话:13632258067
受害人2:孙先生,被simen 李广忠伙同一位名叫阿光和阿敏的人,被偷窃了G4苹果电脑笔记本一部,电池4快,电
脑cpu3块,另外2部相机和1部dv,并伙同一个叫许庆辉广州摄影撬掉了皇朝家私60000元的拍摄单子,还有介绍人某
广告公司10多w的设计印刷单子。。。
受害人孙先生电话:13450261687
受害人3:吴某,被simen 李广忠 偷取5000元,另加相机一部,还有笔记本电脑内存1条,吴老师电话:
02084504276 13060926881
受害人4:苏某,某印刷厂业务,被simen 李广忠 ,骗取1000多元 苏某电话:13570293294
此人:simen 李广忠,已经通知在案,目前,黑社会成员和警方已经在通缉此人!有抓到此贼者,请与警方联系,
此贼不除,会有更多善良的人受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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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楼 2011-7-27 14:49:00 hei321.com网友 [778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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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,统一论坛人身攻击现象甚嚣尘上,或政治攻击,或无中生有,或秽语谩骂,完全无视法律,将论坛搞的乌烟瘴气,有些人身攻击大有文革遗风,以政治帽子和污蔑替代说理,肆无忌惮,霸道蛮横,令人憎恶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:“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在我国,诽谤行为可能构成违反民法,诽谤行为人被追究民事责任;也可能违反刑法,构成犯罪,诽谤行为人要负刑事责任。也就是说,诽谤行为既可能构成侵权(民事的),也可能构成犯罪(刑事的)。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最高三年有期徒刑;最低管制一个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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